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南煜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1425民初3075号
原告: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祝传振,该公司员工。
被告:河南煜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虞城县东明路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煜炎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7月22日作出的(2019)豫1425民初307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判决书全文中的“煜言”更改为“煜炎”。
审判长党英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贾茗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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