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豫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因北京市顺义区大营四街南侧金地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未把产生噪声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行,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罚款1万元,公示截止期:2022/12/0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9-02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