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豫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因北京市顺义区大营四街南侧金地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未把产生噪声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行,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罚款1万元,公示截止期: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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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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