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1081执2664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住所地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北路九龙大厦,组织机构代码:73091447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温岭市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宏业大厦**),组织机构代码:255474099。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58年10月24日出生,住温岭市。
被执行人***,女,1958年10月8日出生,住温岭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与被执行人温岭市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