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81执67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4月26日出生,汉族,住邓州市。
被执行人:邓州市构林镇后张小学。
负责人:陈汉杰,任校长职务。
被执行人:河南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润田,男,1990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邓州市小杨营乡孙庄街村小宋楼38号。
被执行人:***,男,1961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邓州市内乡县城关镇新民路327号
本院在执行***与河南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邓州市构林镇后张小学、***为其他案由一案中,根据申请人申请,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1381执674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