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邓州市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81执保34号
申请保全人:***,男,汉族,1981年4月26日出生,住邓州市。
被保全人:邓州市构林镇后张小学校,住址,邓州市构林镇后张村。
负责人:陈汉杰,任校长。
被保全人:河南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址,邓州市古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宋润田,任总经理。
被保全人:**,男,汉族,1961年2月15日出生,住,住内乡县/div>
本院在执行***与邓州市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财产保全一案中,根据申请人申请,被保全人的财产已保全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1381执保34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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