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翎环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大用邦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蓝翎环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1602执191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大用邦杰食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蓝翎环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大用邦杰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蓝翎环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对河南蓝翎环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1602执1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二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