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1081执2238号
申请执行人温岭市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太平街道东城路1号楼四层,组织机构代码:730890754。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建设规划局12层),组织机构代码:255493345。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岭市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