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526执2343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鼎宏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滑县八里营乡。
被执行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2020)豫0526执2343号之一的裁定,冻结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70×××93人民币10249547.50元,现因该案已实际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70×××93人民币10249547.5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