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龙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业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225执160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3370764228。
住所地:兰考县许河乡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翟进涛。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业豪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42420799。
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楼****。
法定代表人:王海娟。职务: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业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兰考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的(2021)豫0225民初283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225执16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映映
审判员  李三民
审判员  程庆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王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