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银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4执436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银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济仲裁字第1941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银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区人民法院(2021)济仲裁字第1941号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