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黑龙江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8109执保45号
申请保全人:***
被保全人:黑龙江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黑龙江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已对被保全人黑龙江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名下的在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未结算完毕的工程款150000元进行保全。因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