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腾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金阳东鑫建筑材料租赁站与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腾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6执保228号

贵阳某某建筑材料租赁站(申请执行人)、某某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贵阳某某建筑材料租赁站与某某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60781元。本案在执行中,经网络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有足额银行存款可供保全,现已足额冻结被申请人某某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60781元,至此,本案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