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华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荆门市华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881民初2906号 原告:***,男,汉族,1968年5月9日出生,住**市。 被告:荆门市华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路*****8街**,实际公司地点: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王集分公司一层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9877539409。 原告***与被告荆门市华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