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春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因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机关维修厂加油站工程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被责令十日内改正,被罚款1千元(京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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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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