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204执92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攸县。 被执行人: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335号。 法定代表人:何深育,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价值320000元的财产,现因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湖南红旗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价值320000元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 健 审判员 *** 审判员 刘 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