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煜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东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煜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681执保122号
广西东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西东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煜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兴市正兴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解除对湖南煜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的冻结,保全结果为解除保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