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1706号
**星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体育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23年5月4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1706号**星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市体育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湘1302民初58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市体育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星源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78920.69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市体育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