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众诚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延吉市众诚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3788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延吉市众诚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延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延市劳人仲(2022)94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延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延市劳人仲(2022)94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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