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1执1886号
**贝尔市海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贝尔市海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12000.00元,现我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贝尔市海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贝尔市海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裁委员会(2018)***字第41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