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源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天源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24执保99号
宁夏天源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天源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内0624民初111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内容为:将被申请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市分行让胡路支行账户2300********内的12867120.63元继续冻结。本院于2022年6月15日委托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至此,宁夏天源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