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恒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新恒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川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保672号
宁夏新恒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夏新恒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财保35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详见回执、告知书),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宁夏新恒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财保35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