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宁0104执保1106号
*****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937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经本院执行,现该案已解除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宁0104民初9375号民事裁定书,本案已依照申请人的申请解除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