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不二堂烤肉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青2801民初2026号
原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黄河东路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227584012X。
法定代表人:徐自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国涛、杨振杰,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不二堂烤肉,住所地青海省***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2801MABJAAU4X8。
经营者:**,男,回族,1991年7月30日生,青海省门源县人,住青海省***市,身份证号码632221199********。
被告:**,男,回族,1991年7月30日生,青海省门源县人,***不二堂烤肉经理,住青海省***市,身份证号码632221199********。
原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被告***不二堂烤肉、**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日立案。原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其理由成立,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74元,减半收取45.37元,由被告***不二堂烤肉负担,当庭交纳。
审 判 员  马 虹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尹敏学
书 记 员  张 玉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