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万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茫崖诚诚菜店与青海万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青2894民初309号
原告:茫崖诚诚菜店,住所地茫崖行委花土沟镇集贸市场。
经营者:程彦芳,女,1985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茫崖市花土沟镇集贸市场。身份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强。男,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茫崖市花土沟镇集贸市场。身份证号码:×××。
被告:青海万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昆仑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周跃平,总经理。
原告茫崖诚诚菜店与被告青海万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立案。原告茫崖诚诚菜店于2019年8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茫崖诚诚菜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茫崖诚诚菜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273.95元,减半收取计136.975元,由茫崖诚诚菜店负担。
审判员  巩智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  周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