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天水陇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青0122民初411号
原告:**,男,1963年5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鹏章,青海卫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水陇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城建综合楼二单元二楼北。
法定代表人:李彦忠,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李彦忠,男,1969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天水陇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住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
被告: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侯金虎,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天水陇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李彦忠、被告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孙     攀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梁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