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5执1747号
本案由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
原告山西长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晋0525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9月22日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工程交纳案件受理费1326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工程已交纳案件受理费1326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晋0525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工程负担案件受理费1326元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