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因涉嫌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或者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版)》第108条第1款第1项被罚款贰万元整,公示截止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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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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