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运员、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3)鲁0403执保117号 关于申请人高运员与被申请人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9日立案执行保全。经查询,冻结被保全人江苏山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80000元。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