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晟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盈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苏0303执3524号 申请执行人:徐州盈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MA216P985D,住所地徐州市铜山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0941559185,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徐州盈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徐州盈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康 磊 审判员 *** 审判员 刘 静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金 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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