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宿迁市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13执1063号
***、宿迁市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上述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40501.35元,其中,本金40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34090元,执行费6411.35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113民初1050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代理审判员  :耿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