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嵊州市拓诚建材有限公司与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683民初7449号之三

本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对原告嵊州市**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浙0683民初744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正文第一行“本院二〇一九年二月七日”补正为“本院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本裁定与(2019)浙0683民初744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同时生效。

审 判 长  储一敏

人民陪审员  金以康

人民陪审员  俞 聪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书 记 员  唐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