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911某某与启迪数字天下句容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江苏开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1183民初5911号
原告:许凤,女,1979年2月21日出生,江苏省句容市人,住江苏省句容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磊,江苏汇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启迪数字天下句容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句容市经济开发区石狮路句容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G馆。
法定代表人:王宣,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江苏开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句容市经济开发区崇明西路(容宁产业园内)。
原告许凤与被告启迪数字天下句容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江苏开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0日立案。原告许凤于2019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许凤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许凤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894元,减半收取2447元,由原告许凤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审 判 员 居祥龙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王冰心
书 记 员 沈 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