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云0325执904号
申请人: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72741612-X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591179283G
住所:江苏省邳州市运平路(邳州市民营科技工业园內)。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与徐州赛夫特矿山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员执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但无存款余额,无房产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廖琳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