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312民初4701号
原告:江苏天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提香湾2期南门门面房1-202A室。
法定代表人:王东,该公司经理。
被告:四川森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中太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旭,该公司经理。
原告江苏天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森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赵成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被告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赵成文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杨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