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26执67号
***、***、江苏众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1月7日立案执行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江苏众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1)鲁1326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江苏众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318483.28元。执行费4635元由***、江苏众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众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做执行完毕结案,本案符合法定执行完毕结案条件,应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