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八建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因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涉嫌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被罚款387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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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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