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隆源建设有限公司

大连隆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审查报告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案报告 (2022)辽0291执2618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大连隆源建设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大***道洼子店社区府前路1〇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60784098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42号路西侧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594413848G。 法定代表人:**。 二、案件的由来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91民初3836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当事人申请本院于2022年08月30日立案执行。 执行标的额为:本金30000元、执行费及利息另计。 三、执行工作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已收到全部执行款30000元,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350元,本案件执行完毕。 四、执行结果 本院(2022)辽0291执2618号案件执行完毕。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