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213执恢299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奔阳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茂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7240682622。
法定代表人:沈铨,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锦州新阳光光伏应用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工业园区。组织机构代码:66459760-4。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市奔阳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州新阳光光伏应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锦州新阳光光伏应用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明确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