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1103执保109号
申请人:***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被申请人: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42号楼。
原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2020)辽1103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0110********)内的存款260000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0110********)内的存款26000000.00元。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