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全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沈阳市业之兴建材批发商行与被执行人盘锦全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辽01**执1668号
申请人:沈阳市业之兴建材批发商行,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
被执行人:盘锦全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盘锦市兴隆台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沈阳市业之兴建材批发商行与被执行人盘锦全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辽01**执1668号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盘锦全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缐 伟
执行员 倪文超
执行员 汪计洲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刘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