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鸿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长航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3执194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长航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长航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13执19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葛德强
代理审判员  杨 雨
代理审判员  郭晋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