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624执1236号
申请执行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37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住所地: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心路292号。
法定代表人:***,该院院长。
本院执行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案款,本案符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