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锦州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锦州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2019)黑0691执2157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锦州天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23日将案款及执行费共411576元自动履行,现已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91民终257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