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4民初1531号
原告:***,男,汉族,1939年8月10日出生,住辽宁省普兰店市。
被告: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长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83929E。
法定代表人:闵兴。
原告***与被告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原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且未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路 标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蒋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