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隆盛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济宁市隆盛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91执恢36号
申请人:济宁市隆盛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628934238。住所地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政府北侧。
法定代表人:项涛。
被执行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587162040B,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焦军波。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隆盛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89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8)鲁089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予以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孔 旭
审判员 赵文斌
审判员 王德光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牛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