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青0122民初4265号
原告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原告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汪生伟 审判员    祁贵兴 人民陪审员    董海岩
书记员    孟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