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综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青岛昂帝建筑装饰艺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203执363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8年5月16日出生,住青岛市黄岛区。
被执行人青岛昂帝建筑装饰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市**高雄路**阜康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鹏,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房屋综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市**北京路******
法定代表人李忠平,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昂帝建筑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青岛房屋综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03民初1111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立案执行。经查,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前,被执行人于2020年10月30日已自动履行部分义务,缴纳案款263439.64元,尚欠5090.84元未履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缴纳尚欠的案款5090.84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3民初1111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徐立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顺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