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青岛理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融玺投资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执保2883号 申请人:青岛理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71号1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737297099D。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岛融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藏马山11号线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T6PWM38。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岛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27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57995X1。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岛诚荅悦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连云港路33号381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DCPAYX6。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辛集市浩宇建材站,住所地辛集市工业路与建设街交叉口西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181MA08XTLQXB。 经营人:***。 被申请人:辛集市大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辛集镇西良马村村委会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398913220E。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南京海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印湖山庄4栋3**305室(江宁高新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L8RE2T。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潍坊市九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051号阳光100城市广场1号楼17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370705MA3TBHMF89。 法定代表人:张新远。 被申请人:***进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857号45-9号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RQ1L999。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321493520U。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岛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高新区)董家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70212727831630J。 法定代表人:***。 青岛理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青岛融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诚荅悦建材有限公司、辛集市浩宇建材站、辛集市大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海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九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青岛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人青岛理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青岛融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诚荅悦建材有限公司、辛集市浩宇建材站、辛集市大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海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九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青岛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引起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上述理由成立,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准许申请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融玺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诚荅悦建材有限公司、辛集市浩宇建材站、辛集市大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海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九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青岛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