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川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南京支路生物科研交流中心项目工程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被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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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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