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维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三维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923执前调31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维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740982636C,住所地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益康大道北首85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7731971162,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
法定代表人:*爱国,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维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0923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31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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